2024年4月5日 星期五

陳隆豐律師與紐約台灣會館的故事(上)

陳隆豐律師2001年留影於其在法拉盛的律師事務所,楊遠薰攝影

陳隆豐律師

與紐約台灣會館的故事

—心心念念一間厝()

 楊遠薰

         「這就是咱們的厝。你看,環境多麼清幽,建築多麼美麗!還有這個『台灣會館』的扁額是特地從台灣運來的。」陳隆豐律師談起紐約的「台灣會館」,便有著掩不住的驕傲。

         當年尋尋覓覓一間屋,在困難重重中買下改建,後來面臨嚴重的財務危機,在即將被法院拍賣的前夕,竟得以化險為夷!其間經歷的曲折,簡直筆墨難以形容。已經數不清多少次,他的心情隨著會館的情況而沉沉伏伏。

         當年,會館面臨財務困難時,他曾感慨說:「我為了會館,幾乎所有的人情都賣盡。」而今,望著人氣興旺的會館,他說:「這座會館不知牽繫著多少台灣人的心。每一想到許多人為了救會館,一而再、再而三地掏腰包,我就打從心底湧起無限溫暖。咱台灣人還是有希望的。」

         究竟什麼原因,使陳隆豐如此與紐約台灣會館結緣?

陳隆豐說,當年他到東園餐廳參加建館籌備餐會時,只是單純地想提供自己的專業知識,沒料到竟被選為建館籌備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當時覺得受人之托,便得全力以赴。如今想來,在籌建會館之前,他已多次為同鄉的聚會覓尋場地。如此年復一年,「咱需要一間厝」的念頭深深烙在他心底,所以當眾人熱烈地討論籌建事宜時,他也跟著熱血沸騰。

         何以他如此熱心?他說,這得從他到美國留學之初開始說起。

         陳隆豐於1965年抵達費城,就讀長春藤盟校之一的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法學研究所。

         在此之前,因為他的二哥陳隆志是個出了名的才子,自台南佳里國小到美國耶魯大學,一路頂著第一名的光環,所以他自小隨著二哥的腳步前進,同樣考進台南一中和台大法律系,同樣在大學時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和一般行政人員高考及格,然後在服兵役後,赴美留學。

         到了費城後,他很快 地發現地靈人傑的費城不僅是美國獨立宣言的誕生地,亦是台灣獨立思想的萌芽處。五十年代中期,盧主義、陳以德和林榮勳等人在此成立「台灣人的自由台灣」(簡稱3F,註一),首倡台灣獨立的思想。不過,晚了十年的陳隆豐無緣與這些前輩結緣,倒是與那時在賓大攻讀經濟博士學位的羅福全相交甚深。

         陳隆豐說,羅福全從日本來,指導教授給他高額的研究助理獎學金,是當時的有錢學生之一,又已經結婚,太太毛清芬和他一樣好客,所以他們家就變成台灣留學生的窩。

     「舉個例子說,」陳隆豐道:「一般人買一打螃蟹,總是兩個人分幾天吃完,但毛清芬如果買一打螃蟹,一定打電話邀朋友們過去,讓每個人都吃到一隻螃蟹,這就是我們當年說的『一打螃蟹十二人分』。大家有點好東西,便一起分享,感情十分融洽。」

         此外,他在每年聖誕節前,都會興致勃勃地搭火車到紐參加「美東福爾摩莎俱樂部(East Coast Formosan Club)」。當時,美東地區的台灣留學生們仿紐約的「日本俱樂部(Nippon Club)」,組織了一個「美東福爾摩莎俱樂部」,在每年聖誕節前的周末聚會,一起過節。

         「那時,紐約的台灣人大都住在哥倫比亞大學附近,」陳隆豐說:「所以早期都租用哥大附近的河邊教堂(Riverside Church)聚會,後來人數逐漸增多,就使用哥大旁的國際學舍。參加的人數多達五、六百人,非常熱鬧。」

 

2003年時的紐約台灣同鄉會館,楊遠薰攝影

                 

                                           1967年,陳隆豐獲得賓州大學法學碩士後,轉到紐約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就讀紐約大學期間,他很自然地成為美東福爾摩莎俱樂部的熱心跑腿,並且在1968年時獨當一面地編起《鄉訊》來。

                                              陳隆豐說,六、七十年代,台灣人在紐約都克勤克儉,很少住得起寬敞的公寓。所以窮學生一到紐約,便為沒地方住煩惱。那時,有幾位熱心的同鄉便聯合在曼哈坦的百老匯(Broadway)與九十幾街的交接處,租下兩、三間公寓,讓外地來的留學生居住。」

         後來,葉國勢、黃石定、蔡啟東和張燦鍙等人合組公司,共同貸款,在與一二二街相交的地方,買下Broadway 3115號的公寓大樓,這就是當年著名的「台灣樓」。台灣樓公司的股東們將大部份的房間出租,但留下兩間公寓,租給台灣同鄉會,讓一些初到紐約的台灣學生們得以暫時居住。

         「這棟『台灣樓』雖然破舊,卻曾是多位風雲人物的棲身處。」陳隆豐笑著說:「不過這棟大樓實在太老舊,因此花了不少錢修理。」

         又過了幾年,因為水管、暖氣等問題實在太多,維修費很貴,又乏人管理,於是在 1975年,其時擔任紐約台灣同鄉會長的陳隆豐期便將這兩間公寓還給「台灣樓」公司。「台灣樓」公司的股東們再將這棟樓還給貸款公司,結束紐約台灣人的第一個「家」。

         2

         美東福爾摩莎俱樂部一直持續到1970年,方告一段落。

         1970年可說是海外台灣人運動發展的關鍵年。正月一日,「世界台灣獨立聯盟 WUFI註二)」在紐約正式成立。四月二十四日,兩名台灣學生鄭自財與黃文雄意圖行刺在美國訪問的蔣經國,在布拉薩旅館(Plaza Hotel)前被捕,震撼海內外。

         同年,全美台灣同鄉會(簡稱TAA註二)在華府註冊登記,美東福爾摩莎俱樂部正式走入歷史。紐約、波士頓、康州、綺色佳、費城、巴爾的摩和華府等各地區的同鄉紛紛組各地區的台灣同鄉會,再加入全美台灣同鄉會。

         同樣在那年,彭明敏成功逃離台灣,經由瑞典,輾轉到美國。1971年九月,一些熱心人士在聯合國大會開幕的前夕,假紐約的斯塔特勒希爾頓(Statler Hilton)酒店舉辦一場空前未有的「民眾大會」,邀請彭明敏教授擔任主講人,大約兩千台灣同鄉參加,聲勢浩大,而陳隆豐就是這場盛會的司儀,頗令他引以為傲。

         爾後,陳隆豐越加參與同鄉會的事務。七十年代,隨著島內民主運動的蓬勃,參加全美台灣同鄉會的同鄉也迅速增加,國際學舍的場地早就不敷使用。於是他開始找場地,找來找去,終於找到座落在公園大道與麥迪遜大道之間的一家中學,也就是後來的漢特大學(Hunter College)附屬高中,供台灣同鄉會開會時使用。

         回憶當年的歲月,陳隆豐說,那年頭,大家都沒錢,參加同鄉會的都是些窮留學生,而且大多數是單身,但少數有家眷的都很照顧這些單身的學生。當時有位在波頓(Borden )公司做事的王博士,就常請大家吃他們公司生產的冷凍食品。還有同鄉(羅介川)的太太很會擦潤餅皮,所以每次開同鄉會,人人都有潤餅吃。

         「後來回台出任慈濟大學校長的方菊雄教授是個好好先生。」陳隆豐接著說:「他那時和太太黃靜枝租的公寓幾乎成了同鄉會的窩。我們常在他家開會、聊天,直到子夜。也還記得當時柯喬治(George Kurr)寫了一本《被出賣的台灣》,大家想在紐約時報刊登廣告,但一問價格,竟要六千美金,都嚇住了!」

         1973年,方菊雄教授擔任紐約台灣同鄉會長期間,適逢黨外人士康寧祥訪問紐約,同鄉會便假漢特大學附屬高中舉辦演講會,結果到的人很多,擠滿了會場,再度造成轟動。

         隔年,方菊雄代表紐約台灣同鄉會到奧地利維也納,參加「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簡稱世台會或WFTA註三)」的成立大會。他在會中並且應允諾隔年將在紐約舉辦第二屆世台會,可是他的任期到1974年即屆滿,於是極力推薦陳隆豐接任會長,並將舉辦世台會的棒子交給他。

         為了讓世台會辦得體面些,陳隆豐又開始找場地。這回,他很幸運地租到紐約大學的禮堂當會場,自己也感到興奮。

         「那次世台會辦得可真成功!」他欣喜地說:「我們每天中午都向在帝國大廈旁開『元祿壽司』的李正三訂購三、四百個便當。最後一天晚上,參加的人多達近兩千人。中國竟派人來鬧事,結果被大家追趕到跳陽台逃跑,讓大家的心情High到家。」

         無論如何,陳隆豐擔任紐約台灣同鄉會長期間,再度感到漢特大學附屬高中的場地不夠使用,於是另外找了華格納高中(Senator Robert Wagner High School),作為同鄉會的開會地點。後來許多年,同鄉會一直租用這所高中辦活動。

         陳隆豐的熱心服務後來亦有了美好的回報。當時亦是紐約客的蔡同榮有一次到東京開會,獲悉日本企業家郭榮桔有個猶待字閨中的漂亮女兒,便想起尚是光棍的陳隆豐,因此向郭老前輩要了張郭玥娟小姐的玉照,帶回紐約給陳隆豐,結果竟撮合了一樁美好的姻緣。

陳隆豐、郭玥娟伉儷2001年合影於其律師事務所,楊遠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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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年代後期,昔日參加福爾摩莎俱樂部的留學生們大都已學成業就。大家有點經濟基礎後,便紛紛購屋,居住的地方已不再侷限於哥倫比亞大學附近,而是分散在曼哈坦、皇后區、長島和紐約上州等地方。

         進入八十年代,由於美國修改移民法,依親來美的台灣移民與日俱增,紐約皇后區的法拉盛(Flushing) 逐漸成為新移民的集中地。一些台灣來的醫師、律師、房地產商等從事專業或服務業的人亦紛紛遷到法拉盛,因此法拉盛的緬街(Main Street)中文行號林立,逐漸有「小台北」之稱。

         陳隆豐自在紐約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後,即順利通過紐約州律師資格考試,留在曼哈坦工作。數年後,他亦搬到已逐漸形成紐約台灣人社區中心的法拉盛,在那裡設立律師事務所,同時繼續活躍於台灣人社區。

         十年代,海外台灣人運動在非常蓬勃,不同性質的社團如雨後春筍般地成立。為了凝聚台灣人的力量,許盛男醫師在1982年首創協調各社團活動的「紐約/紐澤西台灣人社團聯合會」,由他出任首任會長。1983年,會長一職由從事台灣人運動的黃再添繼任。

         這段期間,陸續有不少同鄉提出合購一棟「咱的厝」的建議,甚至有人主張徵收人頭稅,也就是每次聚會時,每人多收一塊錢,充當籌建台灣會館的籌備基金。但這些建議都只停留在討論的階段,台灣同鄉會仍然租借華格納高中辦活動,「咱需要一間厝」的念頭也繼續存在許多人的心中。(待續)




 

 


 

陳隆豐律師與紐約台灣會館的故事(下)

 

2014年時的紐約台灣同鄉會館,楊遠薰攝影。

陳隆豐律師

與紐約台灣會館的故事

—心心念念一間厝()

1983年,黃再添出任紐約/紐澤西台灣人社團聯合會長後,決心將「紐約台灣會館」的理念付諸實現。他一方面委託從事房地產業的楊宜宜規劃購買會館的細節,另方面公佈「群眾募款辦法」,然後在十一月廣發請貼,邀請有志之士到鄉親林炯冠開的東園餐廳,參加「台灣會館建館委員會籌備餐會」。

         根據黃再添的描述,那晚的「鴻門宴」氣氛非常熱烈。大家明知去了會破財,卻也踴躍地出席,整個東園餐廳的二樓擠滿了人。眾人熱情地發言,不僅認為「咱需要一間厝」,而且「要蓋就得蓋得體面些,不能輸給日本會館或中華公所太多」。

         於是當晚就成立了建館執行委員會,並且達成多項基本的建館共識。兩星期後,建館執行委員會委員們假賴弘典醫師診所召開第一次會議,公推陳隆豐律師為「紐約台灣會館建館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隆豐說,他到東園餐廳開會,僅是出於關心,沒料會被選上建館執委會的主任委員。但是既被人派定,就得認真去做。何況過去多年,他曾為幫同鄉會尋找開會的場地,多次到處打電話接洽,如今難得大家有建館的共識,更須把握機會,全力以赴。於是他開始隨房地產仲介人,到處看房子,一心想為紐約的台灣人找一個永久的「家」。

         「當時,曼哈坦的房價已經相當貴。」他說:「跟曼哈坦相比,法拉盛的房價顯然合理許多,而且前景十分看好,搬到法拉盛的台灣人也會越來越多,因此決定在法拉盛覓尋會址。

         「但是,法拉盛的房產在八十年代炙手可熱。」他接著說:「只要有人講價,不久就有人加價。有一次,執委會看中了Bowne街的退伍軍人俱樂部,價格都已談妥,第二天將簽字。沒想到成交前一天,紐約時報刊出法拉盛房產將大幅上漲的新聞,賣方立刻反悔,結果交易沒達成。」

         如此尋尋覓覓,有一天,陳隆豐獲悉法拉盛市區的北方大道(Northern Blvd.)上有一家關閉的夜總會的房子剛上市,立刻和房地產仲介人趕去看房子。看了以後,他覺得那地點真好。

         「那是一個交通方便、鬧中取靜的好地方。」他說:「北方大道是曼哈坦通往長島的必經要道兩旁有成蔭的綠樹,路中有寬廣的綠島。建築本身斜面對百年歷史的市政廳,左鄰是近百年歷史的軍械庫,右鄰是擁有三百多年歷史的魁克教聚會所(Quaker House)。整個地區是法拉盛著名的『歷史一哩路』,環境非常優美。更難得的是距熱鬧滾滾的緬街等商業區不過短短的兩、三條街,走路幾分鐘就到。」

於是,陳隆豐興致勃勃地帶了執委會的一票人來看房子。大夥兒對這地點十分滿意,便開始進行殺價。當時,賣方喊價一百萬,執委會出價七十萬。就在討價還價的過程裡,執委會還得不斷地商討籌款與貸款的事宜。

         總算,皇天不負苦心人。1985年八月,交易正式完成,紐約的台灣人終於買了一間大家共同的「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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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隆豐說,當時紐約的同鄉決議以股東認股的方式來購買「紐約台灣會館」。先由樊豐美、李汝城及他等三十七位股東共同登記成立「Taitower公司」,每股一萬兩千五百元,一共五十股,合資買下北方大道上的那所房子後,再以每年象徵性的一塊美金租給「台灣會館」。至此,「咱的厝」的初步模型總算呈現。

         Taitower公司買下房子後,因為建築本身已有六、七十年歷史,且前身是間夜總會,需要全面整修,於是委託洪老得建築師設計會館,由春銘公司承包工程,在1986年一月開始進行改造工程。

         「許多鄉親都對會館貢獻了心力。」陳隆豐說:「譬如,股東之一的樊豐美是位有執照的工程師,從頭到尾盡心盡力地監督會館的營造。洪老得建築師特別為會館設計富有鄉土氣息的瓦厝外觀,呂明森為會館設計別緻的標誌(Logo)。還有許多同鄉視會館需要,慷慨贈物,甚至把家裡美麗的畫都拿到會館擺設。從許多小地方都可以看出鄉親們對「咱的厝」的重視,大家都希望把會館佈置成一個美麗的家。」

         1986年七月十九日,在眾人歡喜慶祝下,「紐約台灣會館」終於正式開幕!其時,美國的景氣一片大好,鄉親們的事業欣欣向榮,台灣會館的前途也充滿光明。

                    「問題出在1987年的黑色十月。」陳律師說:「那年十月,美國股市崩盤,景氣迅速下滑,到處都在裁員,同鄉的經濟大受影響,連帶地募款變得相當困難。創館的有志雖有熱忱,卻無餘裕,所募到的款額離償還銀行的貸款總有一段距離。如此本利相交,加上每年營運都需要一筆開支,結果不到幾年,台灣會館就墜入財務困難的深淵。」

         1991年,Taitower公司向銀行的貸款,本利累積已達一百三十多萬美元。為了償還債務,股東們無條件地放棄股權,將Taitower公司全部捐給紐約台灣會館,並且發起千人千元募款運動。該次募款募到了一些錢,使會館暫時渡過難關,但仍危機重重。

1993年,兩家貸款給台灣會館的銀行亞細亞銀行與冠東銀行同意酌情減貸,將會館的負債裁定為九十八萬美元,然後發出最後通牒,限會館必須在三月底以前償還所有本利,否則將予拍賣。

         台灣會館的理事會為此再度發起大規模的「救會館運動」。前前後後,捐款的同鄉多達四百多人,募到了將近六十萬美金,情況非常感人,但離該償還的款額還是差了一點,會館依舊難逃被法拍的厄運。

         到了三月,眼見長期的奔波落得回生乏力的下場,陳隆豐的心情跌至谷底。

         那是一個充滿無力感的星期日清晨,他接到一通來自台灣的電話。那是他的老媒人蔡同榮打來的。早些年,蔡同榮等多位對台灣有政治抱負之士即陸續回台,另謀發展。結果,蔡同榮與當年曾任紐約台灣會館館長的許添財後來皆成為台灣的立法委員。

         電話那頭,蔡同榮說,他和許添財準備在星期一的立法院會裡提案,要求僑委會幫助紓解紐約台灣會館的困境,希望陳隆豐馬上傳真一份提案書過去。

         「提案書怎麼寫?我不曾在立法院待過,也已離開台灣二、三十年,怎知台灣立法院的提案書是什麼型式?」放下電話,陳隆豐抱怨道。

         但是他太太玥娟一聽,立刻正色說:「你今天什麼事都不能做,就坐在這裡,寫救台灣會館的提案書,一直到寫到完為止!」

         畢竟,這是他們惟一的希望。於是陳隆豐坐下,一字一句地寫救會館的提案書,再傳真到台北。

         所謂「山 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是紐約台灣會館命運的寫照。當眾人萬念俱灰之際,她竟意外地起死回生。曾與紐約結緣的許添財和蔡同榮兩位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裡正式提案,要求政府貸款,支持紐約台灣會館的延續。

         結果在三月底,在僑務委員會協助下,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四十萬美金給「紐約台灣會館」。由於之前已從各界募得近六十萬美金的捐款,加上這筆貸款,台灣會館終得還清債務,繼續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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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在當選台灣總統前,曾蒞臨紐約台灣會館並作演講。前排右七(中間)為陳隆豐。

1994 年,紐約台灣會館進一步獲得美國非營利機構的認定,捐款者得以申報節稅,因此捐款來源增加,會館財務趨向穩定。爾後在李汝城、賴弘典、蔡明峰等歷任理事長的用心經營下,會館日漸擴充,使用量大為增加,每日人進人出,充滿生氣。

 陳隆豐說,紐約台灣會館向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借貸的四十萬美金在賴弘典醫師任理事長任內,終於獲得解決。當時有一位同鄉吳連火捐了十萬美金,加上其他鄉親們的通力合作,終於將困擾多年的借貸還清。

         此後,這棟會館完全屬於紐約的台灣人所擁有,隸屬在「Taiwan Center Inc.」的名下。兩年後,另一同鄉尤瑞香另捐十萬美金,作為會館的擴建基金,會館因此整理得更加完善。

                                目前,台灣會館採取「取之於眾,用之於眾」的方式,廣徵會員,每人每年會費一百元,作為會館的基本費,凡是使用場地者,請其自由樂捐,至於會館的維修與營運,則靠許多熱心的義工來推動。

         2013年,紐約台灣會館第一次選出女性的理事長陳春蘭。陳隆豐律師說:「陳春蘭理事長一方面是位宗教家,本著宗教的情懷默默地奉獻;另方面又是亞細亞合唱團的指揮暨多項節目的主持人,能歌善言又活潑,所以把會館經營得非常蓬勃。」


陳隆豐參加台灣會館新年年會,看到會館人氣興旺,笑得很開心。

      

                              「如今,這棟會館不僅提供一個舒適的地方,讓同鄉們能夠舉辦各種活動,讓長輩們每天有個去處。」他啜了一口茶,緩緩地說:「同時更重要的是在告訴我們的下一代:咱們第一代的移民是如何地費盡心力,努力地想擁有一間自己的『厝』,一個能讓後代子孫認同自己文化的地方。」  

                            「這就是我們的『家』的故事。」他最後語重心長地說:「縱使走過許多風雨,我們依然慶幸當年能夠辛苦買下它,現在完全擁有它。因為法拉盛的房價後來一漲再漲,北方大道上的建築如今都已飆至千萬美金。咱台灣人真是何其有幸,能在這裡擁有一棟美麗的公厝。」

         走出台灣會館,眼望紅瓦白牆的建築靜靜地矗立在綠蔭的北方大道上,無言的會館彷若在述說一群東方島國的移民如何在紐約集腋成裘、立足生根的故事。(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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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台灣人的自由台灣」的英文全名為Formosans' Free Formosan,簡稱3F

 註二:「全美台灣同鄉會」的英文全名為Taiwanes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TAA

註三:「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全名The World Federation of Taiwanese Associations,簡稱世台會或WFTA